第二节
朱旧睁开眼,见他语气神色都特别认真,愣了愣,她坐起身,轻快地说道:“哪里委屈了?”她指着他,一本正经地背诵医院里那些护士对他的赞美之词,“Doctor季,仪表堂堂,英俊潇洒,风趣幽默,温柔体贴,专业一流……”
若不是知道他压根不喜欢女人,与她的婚事也不过是被家里逼得急了掩人耳目,她真要被他这个样子给骗了。
季司朗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她,满眼坚持。
“嗯……”朱旧翻了个身,将手掌盖在眼睛上,嘀咕道:“我好困,睡一会儿。”
季司朗讶异了,“第一次?”
前天手术过的病人,还在沉睡中,她做了术后常规检查,嘱咐护士时刻密切关注病人状况。
“你真该改行去做演员。”朱旧又躺倒在沙发上,打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,非常漂亮的祖母绿,哪怕她这种不懂玉石的人,也瞧得出来是年代久远的珍品。
朱旧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,好像,真的是这样。
晚上她竟然又失眠了,哪怕满身的疲惫。她的失眠症有很多年了,早些年,最严重的时候,她整夜整夜睡不着,索性爬起来看医书。再年轻的身体,这样熬久了,也撑不住。后来就开始吃药。季司朗知道了教训过她,说她自己是医生,难道不知道药物对身体的极大损伤吗?她来旧金山后,与季司朗住的公寓离得近,他就常拉着她去晨跑,周末只要不上班,就拖她去爬山、攀岩、远足。户外运动一向也是她所喜爱的,她也就乐得跟他一起。失眠症慢慢有所缓和。
朱旧绷不住了,“扑哧”一声笑倒在沙发上,心里哀叹,又失败了,每一次都骗不到他。
朱旧再接再厉,“哦,还是钟鼎世家!委屈?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咧!”
这一份恩情,她一辈子铭记。而她能为他做的事情,实在是寥寥无几。所以在得知他被家里逼婚逼得困扰不堪时,她提议,要不,我俩凑一对?他非常震惊。虽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,但他从小受家族影响,知道婚姻对一个中国女人意味着什么。可朱旧对他说,她这辈子原本也不打算结婚,她并不在意那些虚无的名声。
“我还欠你一样东西。”季司朗转移了话题,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品,举着它递到朱旧面前,单膝跪地,凝视着她的眼睛,用特别温柔的声音说道:“朱旧小姐,你愿意嫁给我吗?”
她伸手盖在眼睛上,真有点累了。
“这还是我第一次戴戒指。”她转了转戒指,忽然低声说。
朱旧微愣,笑着说:“谢谢。”
她想起季司朗在她下车时问她的那个问题,你真的是第一次收到戒指?
正是旧金山最美的秋季,她住的那条街非常安静,道路两旁种植了高大的银杏树,这个季节,叶子都黄了,落了一地,特别美。朱旧很喜欢听鞋子踩在树叶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,那是独属于秋天的声音,她最喜欢的季节。
酒精棉擦在伤口上,朱旧哼都没哼一声,季司朗抬头看了她一眼,眸中浮起一丝心疼。他低头,在她的伤口上轻轻吹拂了几下,又捧起她被高跟鞋摩擦红了的脚背,轻轻地揉着。
朱旧看着季司朗温柔的神情与动作,忽然伸手捧起他的脸,四目相对,她漆黑的眸子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,低声喃喃:“季司朗,你别这样啊,我会爱上你的。”
朱旧拍拍脸,让自己从回忆里抽身。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一些画面,与记忆中的太重叠,让她情不自禁想起了蛰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片段。
她抬头望着头顶金黄色的银杏叶子,过不了多久,这些叶子就会慢慢落光,秋天会过去,寒冬会来临,春天也就不远了。
季司朗按住她的手,毫不在意的语气:“我们家别的不多,这种不知什么年代的玩意儿倒是多,你拿着玩呗。”
朱旧身体一僵。
很多事情,就像季节一样,翻一页,就成过往。
可她并没有撒谎,当年啊,那人对她求婚时,用的不是戒指,而是一块腕表,他亲手制作的,表盘是一片深蓝色的星空,在黑夜里会发出璀璨的星光。
朱旧抚额,“好吧好吧,我接受。”她伸手去抓戒指,却被季司朗避开,他握住她的手,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,还俯身在她的手指上落下一个轻吻。
第二天起来,精神还是有点不太好。她想了想,将才到下巴的短发扎成个马尾,用皮筋绑得紧紧的。当年在医学院,班上有个日本女生,每次考试前在图书馆复习,总是把头发紧紧地绑成个高马尾,她说皮筋绑紧扯着头皮,可以让人在疲惫时稍微清醒精神点。
怎么会?她明明……
季司朗抬头时表情忽然一换,勾起嘴角冲着她眨眨眼,“Cut!怎样?够拿影帝了吗?”
进了医院,她换上白大褂,直接去了重症病房。
快下班的时候,季司朗走进她的办公室。
她想起什么,说:“季司朗,这戒指不会是你们家的传家宝吧,那我可不敢随便收。”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他。
啧啧,这口气!朱旧没跟他争,但她也不会真的收下,因为她平日里从不戴首饰。先拿着吧,回头再还给他。
在床上折腾了许久,朱旧爬起来,从床头柜翻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的药片,吞下去。
季司朗哭笑不得地打断她,“喂!你背书呢!”
他们吃过晚餐后驱车离开,季司朗送朱旧回家,他还要回医院,车离朱旧的公寓还有一段距离时,她让他停车。
季司朗转身,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双平底鞋,给她穿上,忽然说:“Mint,委屈你了。”
季司朗摇摇头,“但不包括你。”他顿了顿,正色道:“如果你觉得困扰,现在还来得及。”
她知道他意有所指,是啊,曾结过一次婚的女人,怎么会是第一次戴戒指呢?
她指了指朱旧的小马尾。
朱旧抬脚就踹他,“去死!”
可是,都过去了。
金发碧眼的护士小姐点点头,走出病房的时候,忽然对她说:“哎,Mint,你今天看起来,特别、特别青春。”
有一句话她没说,也知道他不爱听。这一点帮忙,哪里算得上委屈?她的命都是他给的,如果不是他,三年前的撒哈拉沙漠里,她早就死了。是他把埋在黄沙里的她挖出来,明明都缺水,他却用小刀划开皮肤,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进她干枯的嘴里,支撑着奄奄一息的她等到了最后的救援。
夜里有点凉了,她紧了紧风衣,伸手插|进衣兜里时,摸到了一个东西,是季司朗给她的那枚戒指,她拿出来,对着路灯看了看,那种少见的绿色真的非常非常美,就连不喜欢首饰的她都为它心动。大概是女人对戒指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吧。
青春?二十九岁的女人,可以用很多词语来形容,但无论哪一个,似乎都跟青春不搭边。
良久,季司朗勾了勾嘴角,说:“你不会。”
朱旧也收起嬉笑表情,说:“司朗,你知道的,没有人能逼我做我不愿意的事,你不用有负担。”
他嘴角动了动,但没有再问。取过沙发上的薄毯,搭在她身上。
朱旧看着他手中的戒指以及他认真的神色,瞪他,“喂,季司朗,入戏太深了啊你!”